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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城公司关于制止假冒产品的律师声明
(发稿时间:2009-3-24 9:00:00 当前时间:)

上海智城分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制止假冒产品的
律师声明

    上海智城分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智城公司)发现,近期市场上出现了假冒智城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。该行为影响了智城公司的正常营运并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,严重侵害了智城公司的合法权益。上海申勤律师事务所唐裕红律师作为该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,受智城公司委托发表如下声明:
    假冒注册商标是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的行为。根据法律规定,假冒他人注册商标,构成犯罪的,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本律师诚劝假冒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。否则,本律师将代理智城公司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声明人:唐裕红 律师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委托人:上海智城分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0 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